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

大灘河溪旁 建屋毀生態

審計報告早前揭發仍有28幅不包括土地「零保護」,屬不包括土地的西貢大灘本月初終推出規劃草圖,當地河溪被評為具重要生態價值,但原居民三年前已獲批在河邊建造18間丁屋,工地最近離河僅10米。有環團批評不包括土地遲遲未納入郊野公園或受發展草圖保護,令原居民可輕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,而毋須考慮建屋地段的生態價值
西貢的不包括土地繼海下、白腊和鎖羅盤掀建丁屋爭議後,城規會本月初再公佈大灘、屋頭、高塘及高塘下洋發展審批地區草圖,當中再劃出3.04公頃的「鄉村式發展」土地,包括一塊背山面海、約0.42公頃近河溪濕地,該地今年初開始鏟林建屋工程。規劃署指未批出圖則前,大埔地政處早在2010年已批准村民興建18間丁屋,故被劃為「鄉村式發展」地帶。

被評具重要生態價值

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科學事務經理張瑪珊批評,丁屋工程離高生態價值的河溪僅10米,違反最少要預留15米緩衝區的規定,亦擔心村屋落成後排污影響河溪生態
發展審批地區草圖顯示該河溪被評為「具重要生態價值」,有不常見的菲律賓枝牙鰕虎魚,而河口則是一片紅樹林,包括不常見的銀葉樹。整個區域曾錄得受保護的植物如香港大沙葉、土沉香和金毛狗。
張瑪珊直言當局審批草圖太慢,地政總署在審批丁屋時出現漏洞,無法參考圖則避開在高生態價值地段建屋。她估計四年後政府才完成所有不包括土地的規劃和立法程序,其間出現空檔可讓原居民大量申請建屋。早前審計報告已指出28幅不包括土地仍未受保護,大欖郊野公園的清快塘過去兩年遭砍樹和挖掘,當局卻束手無策,審計署促請漁護署、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及早採取保護行動。
發展局承認54幅不包括土地中,地政總署就19幅範圍內個別土地,曾接獲興建或重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申請,但目前未有具體數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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